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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尔达)撤回了创业板IPO。福尔达的保荐机构是海通证券。公司拟募资11.9141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摩斯IPO》认为,福尔达报告期存在“清仓式”的情况,目前监管严厉打击这类情况。公司分红的2020年至2022年归母净利润总计5.398亿元,现金分红总计3.9079亿元,分红占净利润的72.4%,且超过3亿元。此外,在上市委会议现场,交易所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向控股股东三花控股借款一事进行了问询,质疑福尔达控制权是否稳定。
福尔达于2022年6月29日递交在创业板上市申请,2023年4月19日通过上市委会议,然而过会14个月后,还是终止了。
在审核过程中,深交所重点关注了福尔达的资产来源、股东特殊约定、业绩与成长性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福尔达曾通过资产注入方式进入上市公司。2014年10月,京威股份(002662)收购了福尔达100%的股权,使福尔达的资产进入了A股上市公司京威股份。
2018年8月,京威股份由于资金需求,将福尔达、福宇龙、福太隆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三花控股,福尔达从京威股份中退出。而三花控股是上市公司三花智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21年,福尔达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在2022年6月29日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了首发申请。
交易所询问了福尔达在2018年从上市公司体系转出的原因、转出时的程序及合法合规性,相关人员、资产、业务关系是否完全独立转出,以及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是否存在问题。还询问了2018年收购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福尔达是一家汽车零部件综合制造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
三花控股直接持有福尔达89,929,000股股份,占比51.388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张道才及其子张亚波、张少波合计控制公司57.0851%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福尔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40亿元、24.36亿元和30.4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8亿元、1.87亿元和2.05亿元。
深交所明确了“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
福尔达2020年至2022年归母净利润总计5.398亿元,现金分红总计3.9079亿元,分红占净利润的72.4%,且超过3亿元。
关于控制权问题,2018年,三花控股收购福尔达后,委托创始人龚福根及其子龚斌控制的惠联投资进行管理。2019年12月,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福尔达35%股权以约5.8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龚斌,并提供同等金额的借款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目前,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的企业应偿还三花控股股权转让款余额5.54亿元,返还管理费1.5亿元,其他主要负债约3.10亿元。
报告期内,存在龚斌父子通过个人账户向部分员工支付薪酬及龚福根为部分核心员工入股提供借款的情况。
上市委会议现场,要求说明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福尔达35%股权转让给龚斌的原因及合理性,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企业的债务情况,说明龚斌父子代付员工薪酬、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以及说明福尔达生产经营是否对龚斌父子存在重大依赖,三花控股能否有效控制发行人,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