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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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经济导报海南自贸港网讯(记者杨元国)近日,海南琼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海市大路镇新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良松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4月,时任琼海市大路镇新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良松挪用村集体合作社资金2万余元,用于个人家庭购买化肥农药。罗良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罗良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琼海市万泉镇西河村委会椰子岭村小组组长黎达富违规处置村集体土地问题。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琼海市万泉镇西河村委会椰子岭村小组组长黎达富在未召开村民集体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私自发包村小组集体土地,并与社会人员私分发包集体土地租金近5万元,其中黎达富分得1.5万元。2024年7月,黎达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琼海市中原镇星池村委会原副主任林明虎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1月至7月,时任琼海市中原镇星池村委会副主任林明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从村委会集体资金账户中提取备用金共计22.7万元,从中挪用1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欠债。2024年7月,林明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四、琼海市潭门镇多亩村委会军坡村小组原组长何春花伙同他人截留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3月,时任琼海市潭门镇多亩村委会军坡村小组组长何春花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截留村小组出租给海南某公司的土地租金8.5万元,何春花从中分得0.5万元。2024年7月,何春花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法所得已主动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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